深交所消息稱,對樂視網股東賈躍亭、賈躍芳給予公開譴責處分。深交所指出,經查明,賈躍亭、賈躍芳違反了2014年12月6日做出的借款承諾。
對于賈躍亭、賈躍芳上述違規行為及深交所給予的處分,深交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,并向社會公開。
關于對樂視網信息技術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賈躍亭、賈躍芳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公告
日期: 2017-12-29
當事人:
賈躍亭,樂視網信息技術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股東;
賈躍芳,樂視網信息技術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股東。
經查明,賈躍亭、賈躍芳存在以下違規行為:
2014年12月6日,樂視網信息技術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樂視網”)收到賈躍芳出具的承諾函。賈躍芳承諾,其計劃在未來一個月內,通過協議轉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處置自己所持有的樂視網股票,將其所得全部借給樂視網作為營運資金使用。該筆借款將用于樂視網日常經營,樂視網可在規定期限內根據流動資金需要提取使用,借款期限將不低于60個月,免收利息。
2015年5月25日,樂視網收到賈躍亭出具的《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》。賈躍亭承諾,將其減持所得全部借給樂視網作為營運資金使用,借款將用于樂視網日常經營,樂視網可在規定期限內根據流動資金需要提取使用,借款期限將不低于60個月,免收利息。
2017年10月27日,樂視網公司董事會向賈躍亭、賈躍芳發函提醒并要求賈躍亭、賈躍芳繼續履行借款承諾。11月9日,樂視網收到賈躍亭、賈躍芳的復函,復函顯示賈躍亭、賈躍芳由于個人資金、債務原因已無力繼續履行借款承諾,并且目前也未提出新承諾以替代原有承諾。賈躍亭、賈躍芳違反了上述借款承諾。
賈躍亭、賈躍芳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(2014年修訂)》第1.4條、第2.10條、第11.11.1條和《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(2015年修訂)》第4.1.4條的相關規定。
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,依據本所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(2014年修訂)》第16.2條的規定,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,本所對賈躍亭、賈躍芳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。
對于賈躍亭、賈躍芳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,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,并向社會公開。
本所重申:創業板上市公司及其全體董事、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《公司法》、《證券法》等法律法規及本所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》等規定,誠信為本、規范運作,及時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